承銷人許可證申請須知 | |
申請為本公司承銷人者,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證件向本公司申請之: | |
一. | 承銷人申請書(表格請向本公司業務課承辦人領取)。 |
二. |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印本(自行檢附)。 |
三. |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(自行檢附)。 |
四. | 本人最近二吋半身照片(自行檢附)。 |
五. | 稅籍號碼、聯絡電話。 |
六. | 如以定期存款為抵押擔保者,須新台幣40萬元以上,並檢附下列證件: |
1、定期存款單正本及影印本。 | |
2、定期存款單質押設定書(先繳交空白設定書請本公司用印後再到銀行辦理質押設定)及影印本。 | |
3、定期存款單存款人若非承銷人本人,須出具切結書(格式由本公司提供)及存款人身分證影印本。 | |
七. | 如以不動產為抵押擔保者,以公告現值計算,須新台幣80萬元以上,並檢附下列證件(抵押擔保須自行辦理): |
1、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(地目須為建地)。 | |
2、公告地價證明書(不動產登記謄本及建物房屋稅單)及影印本。 | |
3、土地登記簿他項權利證明書(須第一順位抵押權)及影印本。 | |
八. | 承銷人應於進場交易前,繳納承銷保證金新台幣10萬元。 |
九. | 承銷人若違反本公司管理規章或連續一個月以上未進場交易者,本公司得依據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第廿六條之規定,廢止其承銷人許可證。 |
台中市政府96/06/05府經市字第0960123186號函同意備查 |
服務專線:(04) 2381-1737轉511 業務課 陳先生 (上午10點前)